实习是实践教学的主要形式,是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核心环节之一。目前公司2014级师范类专业和哲学专业员工教育实习工作已全面展开,根据学校教育实习工作安排,为保障教育实习工作落实到位,进一步加强教育实习质量监控,提高教育实习质量。经学校实习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对教育实习工作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10月23日—11月24日(第8—12周)
二、检查对象
公司所有以集中或自主方式开展教育实习的2014级实习生。
三、检查方式
实习检查方式以二级学院自查为主,学校对实习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各学院自查包括对自主实习和集中实习情况的检查。
1、对自主教育实习员工的检查
由各学院根据本学院统计的《自主实习员工实习单位信息统计表》中信息,委派专人采取电话联系或信函的方式进行检查。
2、对集中教育实习员工的检查
各学院成立教育实习检查小组,按照学校时间安排赴本学院包片的教育实习基地检查教育实习工作。
四、检查内容
检查教育实习计划任务完成情况、实习生综合表现、带队教师职责履行情况;了解和处理教育实习工作中存在问题;听取实习员工及带队教师的意见和建议;收集实习基地学校及地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反馈意见。
五、检查要求
1.各相关学院要高度重视教育实习检查工作,特别是自主实习员工的检查工作,应尽快落实专人负责检查自主实习员工的实习情况,确保自主实习员工的教育实习质量。
2.为加强自主教育实习的管理和检查,各学院自主实习员工按照要求填写《太阳成集团自主教育实习检查表》(见附件1,此表将作为自主实习生返校后实习成绩认定的依据请按要求认真填写),实习学校签署实习评价后,于11月17日前由各学院汇总整理后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3.请各学院将检查工作安排表(附件2)于10月27日前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4.各学院在检查结束后填写《太阳成集团教育实习检查记录表》(见附件3)后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