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普通高中教师:28周岁(含28周岁)以下应、历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授课中小学教师:28周岁(含28周岁)以下,应、历届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授课学前教师: 26周岁(含26周岁)以下应、历届全日制中师及以上学历毕业生(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学前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可放宽至普通全日制中专学历。2017年毕业的在校生由学校开具证明后可报名,并确保聘用后2017年9月初上岗 。
(二)报考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坚决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不信教,不参与宗教活动,敢于主动抵制宗教对学校的渗透,具有良好的品行,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2、具有师范教育类专业学历或非师范院校相关专业。双语岗位要求报考人员必须具备双语表达能力(含口语和书面语)。
3、普通高中教师:母语非汉语的报考人员, MHK三级甲等及以上,报考汉语学科的需达到MHK四级乙等以上;母语为汉语的报考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语文教师需达到二级甲等以上;中小学教师:母语非汉语的报考人员,具备基本的汉语听、说、读、写能力; MHK三级乙等及以上,无汉语水平等级证书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学前教师:母语为汉语或民考汉的考生,普通话等级测试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或以上水平,并持有相应等级的普通话等级证书。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近三年在各类招录招聘考试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2、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人员;
3、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人员;
4、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5、自治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在职在编教师(含三年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以及办理完辞职手续不满一年的教师;
6、被行政事业单位开除、解聘、辞退及近三年辞职的人员。
凡在招聘报名中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岗位:参见附件。
四、招聘程序
(一)面向疆内、外各高校现场招聘
1、报名方式:在各高校按规定时间现场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符合岗位条件自愿报名的人员,1人只允许选报一个岗位,不得多报,多报无效。
2、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明)、MHK证书原件(或普通话证书)、教团队格证书原件或具备相关专业教团队格,并填写报名表(需贴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3、招聘时间:2017年4月24日至5月10日
4、其他要求
笔试面试等环节与面向社会招聘同时进行。
(二)面向社会招聘。
1、报名方式:符合岗位条件自愿报名的人员,到县教育局报名,每位考生只允许选报一个岗位,不得多报,多报无效。
2、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明)、MHK证书原件(或普通话证书)、教团队格证书原件或具备相关专业教团队格,并填写报名表(需贴近期免冠1吋照片1张)。
3、报名时间:2017年5月10日至5月15日
4、笔试(2017年5月20日)
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1门,即所有报考人员均分学段参加《2017年特克斯县招聘高中教学基础理论测试》、《2017年特克斯县招聘中小学教学基础理论测试》、《2017年特克斯县招聘学前教学基础理论测试》。考试试卷用汉文命制,并要求采用汉文答题。笔试主要了解报考人员对汉语知识和双语教育相关专业知识的掌握及其应用程度。测试重点为现行中小学教材中的主干知识及其应用能力。
试卷命制:笔试试卷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命制,试卷满分100分。
5、面试(2017年5月29日-6月2日)
面试方式:面试工作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对达到笔试分数线的报考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按照由高分到低分和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按照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内容:考生按所报专业准备三节课,面试时由主考官任选一节进行授课。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6、总成绩计算: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计算总成绩。
7、体检、政审(2017年6月6日-9日)
体检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和总成绩排名确定,由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考生到教育局人事科领取体检表,到指定县级医院体检,体检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申请教团队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查的,经县教育局批准,可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复查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8、调剂(2017年6月10日)
体检、政审不合格者不能聘用,出现空缺的岗位,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从该岗位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调剂。兼顾民族比例,经考生本人同意,调剂到相应的空缺岗位。
9、公示(2017年6月12日-6月16日)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网络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尚难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空缺职位予以递补。
10、聘用(2017年6月19日)
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实行3年一聘制,在特克斯县服务年限不得低于4周年(含试用期), 因个人原因,要求辞职或调动的,须按协议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1、岗前培训(2017年8月14日-18日)
聘用人员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岗前培训,颁发报到证派遣上岗。无故不参加岗前培训者取消聘用资格。培训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12、报到(2017年8月23日-30日)
新招聘教师凭《聘用报到证》、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赴特克斯县教育局报到,证件不全者不予报到,并按规定时间到报考学校或幼儿园报到。新招聘教师的档案必须在2017年9月1日前提交特克斯县教育局。未按时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待遇
1、工资待遇:参照在职在编教师的工资待遇执行。
2、按规定缴纳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
3、提供教师周转房1套。
4、优先设岗参加入编考试。
六、相关事项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或其他事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本《简章》由特克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特克斯县教育局:0999-6629887
监督电话:
特克斯县教育局纪检室 :0999-6629844
附件: